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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辆投保注意事项
http://www.hz66.com  2005-11-11 13:42:09 湖州市保险行业协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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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请您在签订保险合同前认真阅读保险条款,特别关注条款中的保险责任、责任免除(除外责任)、投保人义务、赔偿处理及保险单中的特别约定等内容,并有权提出相关问题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解释。请您充分关注保费计算中的各种调整系数,并确认自已是否已经享受优惠。同时请您全面了解保险公司为您提供的各种服务内容。

  二、保险赔偿中均有免赔率或者免赔额的规定,请您向公司了解具体比例与相关规定。

  三、为维护您的切身利益,对于保险公司就保险相关情况的询问您应如实告知,请填写投保单并亲笔签字确认。

  四、您在办理完投保手续和交纳保险费后,请及时索要并认真核对保单正本、保险卡的保费发票等重要单证,并注意以下方面内容:

  1、保单应由湖州市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签发,承保公司信息要素齐全。

  2、保费发票应为保险业专用发票并加盖承保保险分支机构印章。

  3、保单内容和投保单内容是否一致。如有不符,请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进行修改。

  五、如果保险单记载重要事项发生变更,包括因转让等原因变更车主、变更用途、由于车辆改装而增加或降低危险程度等,请您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并进行批改。

  六、请您自行妥善保管身份证明、保险单正本、保费发票等文件,不要随意交给保险代理机构或代理人员。

(责任编辑:杨晓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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